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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深圳海關介紹,5月10日,經深圳海關工業產品檢測技術中心鑒定,深圳灣海關此前在出口貨運通道查獲的一批申報為“鍍鉛鍍銀”的工藝條,實際上是鉑金。該案最初估計價值1000多萬元,已移交緝私部門處理海關查獲的
白金件。鉑是貴金屬。據深圳海關深圳灣海關稱,檢獲的貨物以一般貿易形式申報出口,并以裝飾工藝條(鉛和鍍銀)申報,共12件,重量約58公斤。然而,海關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,實際貨物的金屬顏色與之前檢查的鍍銀產品不同。海關官員仔細檢查了貨物的外觀,并考慮了貨物的密度、顏色和其他特征,認為貨物存在很大的虛假申報風險,因此他于5月10日按照規定抽取了樣品并送檢,經深圳海關工業產品檢測技術中心鑒定,該批申報為“鍍鉛鍍銀”的工藝帶實際材質為國家禁止出口的鉑。海關提醒,根據《出口管制法》,出口國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品或未經許可出口的管制物品,不僅要承擔行政處罰等行政責任,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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